1.什麼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答: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财政貼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和住宿費的銀行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哪些學生可以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答: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預科生和研究生,可以通過培養單位學生資助等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3.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用途是什麼?
答: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在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4.學生每學年可以申請多少金額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答: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有關規定,每人每學年貸款金額應為學生全部年收入(含家庭、親屬、其他渠道的資助等)與所在培養單位學費、住宿費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的基本生活費标準總和的差,本專科生、預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5.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
答: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确定,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學生應在畢業後3年内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國家鼓勵畢業後收入較好的借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
6.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如何規定的?
答: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如遇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7.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如何支付?
答: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補貼,并由有關部門直接支付給經辦銀行,借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由本人全額支付。如出現還款違約行為,由此發生的罰息由本人全部承擔。借款學生在讀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由經辦機構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财政全額貼息。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内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應及時向組織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培養單位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後,報經辦銀行确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财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
8.學生如何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答: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由各校規定)通過培養單位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9.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答: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預科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10.學生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學生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11.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程序是什麼?
答:(1)學生本人向培養單位有關部門提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資料。
(2)培養單位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并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3)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培養單位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培養單位将組織學生填寫、簽訂貸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培養單位應将學生申請或貸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12.如何發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答: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内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給學生。
13.借款學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的申請?
答:借款學生在讀期間,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明顯改善,或獲得了其他較大額度的資助、捐助,不需要繼續貸款時,學生應在當年放款10天前,通過培養單位向銀行提出書面的終止貸款發放申請。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14.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發生轉學、退學等情況,應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
答: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轉學、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情況,培養單位應及時通知貸款銀行,銀行在接到通知後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等措施。在學生還清本金,或與經辦銀行簽訂還款協議後,培養單位方可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15.借款學生從什麼時間開始償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答: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36個月内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畢業後13年内還清全部貸款。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确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借款學生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将貸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開設的活期儲蓄賬戶内,貸款銀行在約定的還款日自動從賬戶中扣收。如借款學生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将向借款學生發出催款通知書,依法追究違約責任,并計收罰息。
借款學生畢業後,如果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系方式發生了變化,應及時通知經辦銀行和畢業學校。
16.借款學生在畢業時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1)借款學生畢業前,培養單位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确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培養單位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學生根據個人就業後的收入情況,在3年内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不要因選擇不當造成還款違約。
(2)對于畢業後當年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培養單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和貼息申請,并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培養單位審核通過後,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調整還款計劃和貼息手續。
17.借款學生可以采取哪種方式償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答: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後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後松分布。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利息總額略高于等額本金還款法。
18.借款學生能不能提前還款?
答:借款學生在貸款期間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對提前還款的本金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期限計收利息。
19.國家助學貸款是否可以調整還款計劃?
答:借款學生畢業後如果繼續攻讀學位,可以通過組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原培養單位或縣級教育部門按有關規定向經辦銀行申請調整還款計劃和貼息,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利息由原貼息财政部門全額承擔。
20.借款學生畢業後到外地如何還款?
答:借款學生畢業後到異地工作的,可采取通過經辦銀行異地分支機構彙款到貸款銀行的方式歸還貸款。
21.違約的借款學生必須承擔什麼後果?
答:(1)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将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将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3)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對于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将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碼、畢業培養單位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經辦銀行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将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2.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接受高等教育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或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目前,全國大部分省份都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23.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答: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研究生培養單位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讀的本專科學生、預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4.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程序是什麼?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
25.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金額和利息是多少?
答: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本專科生、預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讀期間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26.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怎樣?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确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讀及畢業後3年期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結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